巡回審判進鄉(xiāng)村 普法為民零距離
2021-04-21 09:54:40 來源:中新河南網(wǎng) 責任編輯:李克選
中新河南網(wǎng)4月21日電(李克選 王晶雅)為落實好“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全力推進黨史學習教育和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走深走實,4月20日,西峽法院刑事審判庭在雙龍鎮(zhèn)寶玉河村公開巡回審理一起非法狩獵罪案件,為當?shù)厝罕娝蜕弦惶蒙鷦拥姆ㄖ握n。

2019年12月至2020年12月,被告人杜某將購買的24個鋼絲鐵夾放置于自家房后山坡,前后共捕獲6頭野豬、2只麂子和1只獾子。杜某將捕獲的野生動物分別用于食用和出售,非法獲利約1600元。今年年初,被告人杜某家中存放的野生動物及鋼絲鐵夾被當?shù)厣止裁窬l(fā)現(xiàn),杜某被傳喚到案。最終檢察機關以非法狩獵罪對杜某提起公訴和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2019年12月至2020年12月,被告人杜某將購買的24個鋼絲鐵夾放置于自家房后山坡,前后共捕獲6頭野豬、2只麂子和1只獾子。杜某將捕獲的野生動物分別用于食用和出售,非法獲利約1600元。今年年初,被告人杜某家中存放的野生動物及鋼絲鐵夾被當?shù)厣止裁窬l(fā)現(xiàn),杜某被傳喚到案。最終檢察機關以非法狩獵罪對杜某提起公訴和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法庭經(jīng)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杜某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guī),在禁獵區(qū)域被告人杜某非法狩獵,對國家的野生動物生態(tài)資源造成民事侵權,侵犯了社會公共利益,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當庭判處被告人杜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涉案的作案工具24個彈簧式獵鋪夾依法予以沒收,同時責令被告人杜某在縣級以上媒體公開道歉,并賠償生態(tài)環(huán)境損害賠償金9300元,用于生態(tài)環(huán)境修復。


庭審結束后,法官對參加旁聽的群眾進行現(xiàn)場普法教育,針對非法狩獵行為的社會危害、法律后果進行詳細講解,告誡群眾要知法守法,尊重生命,樹立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意識,拒絕非法狩獵、買賣和食用野生動物。


此次巡回審判,不但拉近了法院與人民群眾之間的距離,增進了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而且極大增強了人民群眾自覺遵守法律法規(guī)、保護生態(tài)環(huán)境的意識,起到了“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受到了當?shù)厝罕姷臍g迎和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