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嘉縣徐營司法所:“拉家常式”調解  化干戈為玉帛
2023-11-26 16:56:43 來源: 責任編輯:大紅
中新河南網(wǎng)(秦鑫 張珂瑜)11月24日,獲嘉縣徐營司法所所長浮長青在對一起施工現(xiàn)場碰撞賠償案回訪時,當事人浮某感激的說:“謝謝您當場解決糾紛,我的傷已痊愈,您真是我們老百姓的貼心人。”
事情還要從三個月前說起。9月16日(星期六)下午,徐營司法所所長浮長青在經過獲嘉縣和武陟縣交界時,發(fā)現(xiàn)修橋工地有很多人圍在一起大吵大鬧,雙方互不相讓,甚至多人準備“動武”,矛盾不斷升級激化…
出于職業(yè)習慣,浮長青急忙走進人群,首先表明自己身份,然后對群眾進行疏散,并將當事人雙方帶到工地旁邊的一間辦公房里。
經詢問得知,當天下午5點多,承包人孟州市劉某在獲嘉縣和武陟縣交界處的修橋工程施工時,工地鏟車碰到騎著電動三輪車的浮某,浮某被碰傷,三輪車也被碰毀。浮某的父親帶領親朋好友欲將鏟車司機強行帶走,雙方發(fā)生爭執(zhí),互不相讓。劉某認為,自己在工地內發(fā)生事故的地方設有警示標牌,受害人違規(guī)進入,不應承擔責任;浮某認為,工地緊挨大路,無法有效分清是工地還是到大路,劉某應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浮所長首先勘察現(xiàn)場,隨后對雙方的說辭進行分析,并從法律和人情角度對當事人進行“拉家常式”調解。
浮所長心平靜氣地說:這件事是你們雙方都不愿意發(fā)生的,但既然發(fā)生,你們就應該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法。現(xiàn)在社會是法治社會,凡事要講究道理和法律,吵架和打架斗毆都不利于問題的解決,甚至讓事情發(fā)展到不可控的地步。語重心長的開導使雙方認識到自身的錯誤。
浮所長進一步勸劉某:你在獲嘉縣施工,一方面是掙錢,另一方面也是造福獲嘉縣和武陟縣的老百姓。與浮某互相爭執(zhí),不僅耽誤你施工,還影響群眾及上級領導對你的印象,有損工地聲譽。況且你那個施工牌設置不清楚,未設置有效圍欄將工地和大路阻隔起來。按照法律,你施工不合法,甚至有可能吊銷你的經營資格。劉某坦言:我也認識到這個問題,只是對方態(tài)度強硬,要扣留司機,甚至要敲詐勒索,自己咽不下這口氣。
接著浮所長又對浮某說:你本身也存在問題,一是缺乏危險警覺性,明知道施工還走得太近。二是你強行扣押司機的行為違法。我們凡事要講法律,即便自己利益受損,也應當通過合法渠道索取賠償。你的違法行為,最終導致你可能賠償金沒要到,自己還要受到拘留。
見當事人雙方態(tài)度緩和,浮所長趁熱打鐵,給他們分析解決問題的方法:這件事情也不復雜,可以調解,也可以起訴。接著浮所長又分析利弊:如果到法院起訴,一要交起訴費,二是結案時間長,這不僅影響和氣,又耽誤時間;如果調解,就有可能當場解決。在浮所長的提議下,雙方同意調解。
最終,在浮所長的主持下,雙方達成“劉某賠償浮某醫(yī)療費、誤工費共計2000元及電動三輪車一輛”的協(xié)議,雙方握手言和。此時已是晚上9點多,劉某要請浮所長吃頓便飯表示感謝,浮所長婉言謝絕:群眾的滿意就是對我工作最大的獎勵。雙方當事人和工地工人紛紛對浮所長豎起了大拇指。